Netflix CEO 訪問韓國,針對網路使用費爭議,認為內容提供者與網路服務供應商應該合作而不是對抗

Netflix CEO 泰德•薩蘭多斯近日訪問韓國,提出內容提供者(Content Provider, CP) Netflix 和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SP) SK broadband 之間應該互相合作,而不是讓 Netflix 支付網路使用費。為此 Netflix 表示已經投資約 10 億美元於開放網路安全聯盟(OCA)為幫助網路供應商。通過投資 OCA 技術來減少自身使用的網路流量,來減輕網路服務供應商 SK broadband 對網路頻寬擴張的壓力,以此為理由 Netflix 認為不須再向 SK broadband 支付額外的網路使用費。